1. 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首先之前已经有缴纳一年多的生育险,怀孕了有产假不要辞职因为生育险一旦断交就不能报销,要辞职也要报销好了再辞职。虽然说男方也有生育险但是报销会比女方少。
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连续缴费满一年(含一年);
2、参保职工因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费用。
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参保职工因急诊、急救(包括出差、探亲、准假外出期间等)在统筹地区外或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用人单位或其本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报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同意后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后。
3、出院后90天内携带上述材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在统筹地区外或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需明确其医院级别,无法确定级别的视为一级医院。
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一、生育保险待遇报销标准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一 产前检查 300 300 300
二 分娩或终止妊娠医疗费 1 顺产或7个月以上(含7个月)引产 1200 1400 1500
2 难产(指产钳助产、胎吸) 1700 1900 2000
其中 剖宫产 2200 2800 3300
宫外孕 2200 2800 3300
3 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或引产(住院) 800 900 1000
4 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 200 200 200
三 计划生育手术费 1 人工终止妊娠术(意外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 200 200 200
2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42 47 47
3 皮下埋植术 82 90 90
4 取出皮下埋植术 67 75 75
5 输卵管结扎术 274 315 315
6 输精管结扎术 212 238 238
7 复通手术(输卵管吻合术) 1500 1500 1500
二、生育保险并发症(合并症)住院费用报销标准
序号 并发症(合并症) 限额报销标准 序号 并发症(合并症) 限额报销标准
1 前置胎盘 500 7 妊娠合并肾病 500
2 胎盘早剥 500 8 妊娠合并卵巢囊肿 500
3 妊娠高血压综合症 500 9 妊娠合并子宫肌瘤 500
4 妊娠合并糖尿病 500 10 羊水栓塞 500
5 妊娠合并肝病 500 11 产后输血≥400ml(中重度贫血) 1300
6 妊娠合并**病 500 12 产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 (DIC) 4000
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原始发票;
2、费用明细;
3、急诊疾病证明;
4、出院小结;
5、计划生育相关证明材料;
6、就诊医院级别证明;
7、职工所在单位账户。
2. 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生育险的报销流程: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协助办理;2、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产假满30天内,由上述人员协助办理待遇结算;4、申报生育津贴和营养补贴,填写相关表格,交资料办理。
3. 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生育险的报销流程: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协助办理;2、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产假满30天内,由上述人员协助办理待遇结算;4、申报生育津贴和营养补贴,填写相关表格,交资料办理。
4. 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法律分析:生育险必须是社保定点医院才能报销,非定点医院不可以报销,但是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是需要提前到社保备案生产医院才能报销的。也就是你在备案的医院生就能报,不在就不能,检查什么的随便在哪家医院,不影响报销。
建档只是你的怀孕过期在这家医院留个档案,而医保定点医院是指社保部门公布所管辖区域内的具有社保医疗资格的医院名单,参保人根据所公布的名单,选定自己就医的医院,然后社保部门审核合格后,发给参加医保人员医保卡,凭医保卡到指定的医院去就医,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否则不能报销医疗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5. 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生育险的报销流程: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协助办理;2、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产假满30天内,由上述人员协助办理待遇结算;4、申报生育津贴和营养补贴,填写相关表格,交资料办理。
6. 生育保险怎么报销呢?
生育险的报销流程: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协助办理;2、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产假满30天内,由上述人员协助办理待遇结算;4、申报生育津贴和营养补贴,填写相关表格,交资料办理。
7. 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1、女性职工在怀孕后,或者是流产、计划生育手术前,由自己所在的单位工作人员,带着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的工作人员通过审核后,就给签发医疗证;3、女职工在产假满30天时间内,要由自己单位的工作人员带着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4、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工作人员经过审核之后,就可以支付生育医疗费还有生育津贴了。报销材料:身份证、夫妻双方结婚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宝宝出生医学证明、生育登记服务证(即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出院记录原件、住院费用清单原件。报销步骤:所在单位缴纳生育保险时间达到当地社保部门的期限,一般是半年或一年以上。报销时间:般是生育分娩出院以后交齐相关证件后办理。一般宝宝的《出生医学证明》要在当地的妇幼保健等机构办理,出院当天是办不了的。也有半年内有效,或者是三个月内,或是一个完整年度。办理机构:在医院的社保科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可以咨询医院社保科或是社保大厅。报销方式:生育保险报销分为按实际生育费用的比例报销和定额报销。按比例报销,按照生育住院总费用的85%或其他比例报销,定额报销的,即无论生育住院发生的实际费用是多少,都按一定的金额发放。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53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54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55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56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8. 生育保险怎么报销的
一、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职工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报销程序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