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2024-05-10

1. 湖北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法律分析:义务兵。服现役满2年未被选取为士官的,由于伤病残等原因滞留部队服现役超过2年的,服现役未满2年因政治、身体等原因需要提前退出现役、符合有关规定的。
士官。服现役满8年、16年未被选取为高一级士官的,服现役满5年、12年因编制限制未被批准继续服现役的,年满55周岁或者服现役满30年以上本人申请退出现役的,超过本岗位规定最高服现役年限的,因国家和军队建设需要退出现役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本人申请退出现役的,以及因现实表现、工作能力、身体状况等原因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需要安排退出现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士兵退出现役和离队时间
2020年夏秋季入伍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的时间统一为9月1日,从9月5日开始离队,9月底基本离队完毕;2020年冬季以前入伍的士兵退出现役的时间统一为12月1日,从12月1日开始离队,12月底基本离队完毕。驻香港、澳门部队因士兵轮换需要,驻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青海省玉树、果洛地区的部队因气候原因需要适当提前或推迟离队的,按国发〔2020年〕39号文件要求执行。转业士官接收时间及相关问题按民政部、总参谋部通知执行。凡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士兵服现役年限“自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之日起,至部队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计算”。士兵服役期间被处以刑罚、劳动教养(202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法规的决定以前,下同)的,服刑和劳动教养时间不计入服现役年限。

湖北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2. 对退役军人有何补助

一、补贴新政策有:1、退伍军人的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帐户化。2、缴费年限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其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3、2012年7月1日以后,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4、(新政办[2001]188号)关于“符合在城镇安置就业的退役士兵,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军龄连同待分配期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5、按照一年兵役每个人每个月发放10元的老年生活补助来计算补贴标准。例如,服役四年,则每个月发放标准为40元。6、对于转业志愿兵,服役年限可以计算为享受生活补助的年限,但是转为志愿兵以后的服役年限就不能计算在内了。二、享受老退伍军人补贴政策的条件是需要在1954年11月1日前入伍,年龄在60岁以上(含),并且没有享受到国家关于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三、服役年限是按年计算的,不满一年的也按照一年计算,算头算尾。退伍军人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和退伍证等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和退伍证明材料,向本人所在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提出申请并且办理手续,填写相关登记表。

3. 退役军人补贴

法律分析: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550元、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达到每月35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士官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 士官退出现役费用结算,作复员安置的发至离队当月止,作转业安置的发至离队当年七月止,作退休安置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士官改按义务兵退伍的,按照义务兵退伍费用发放规定执行。

退役军人补贴

4. 退役军人困难补助政策

针对退伍军人的补贴和福利不断升高。有关于生活补助的规定,也有关于养老保险等的优待,乘坐城市交通工具也是免费的。那么,退伍军人新的补助政策有哪些?下面,我就整理了与退伍军人的补助政策的相关内容,跟着我一起来看看吧。
一、关于农村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只要是正常办理退伍的农村军人,退伍后没有要求安置,返回农村生活的,年满60周岁的,即可申请农村退伍军人养老补贴,具体标准为每月210元。已经参与国家养老统筹和当地民政部门优待的不可重复申请。二、关于特殊退伍军人补助提高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450元提高至500元,参战参试人员(特指参加抗美援朝、援越、对印、对越自卫反击等“站”争和核武器、导弹、卫星(两弹一星)“试”验工作的军队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550元。除此之外,还将按照服役的具体年数,补贴金额每多服役一年增加5元。三、关于农村退伍军人养老保险优待      普通人需要交满15年,退休了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而农村退伍军人,如果在部队当了10年兵,退伍后只需缴纳5年的养老保险金,就能享受养老保险。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      提示:对“三红”人员(“三红”人员是指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针对农村的老红军,各地也要求进行统筹走访,按照具体情况进行登记。提高之后,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及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50520元、50520元和22790元。

5. 退役军人补贴

当兵达到一定的年限后都会退伍,只是时间的早晚问题,在退伍后军人可以获得比较多的福利,除了补贴之外找工作也比较容易。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退伍军人国家都有什么补贴      军人退役费一般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及军队最高统帅机关以法规规章形式规定。规定包括项目、内容、标准和发放办法等。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人退役费,根据军人退役办法的不同,大体可分为退休费、转业费、复员费、退伍费和移交地方安置费5大项。军人退役费的发放,有的由军队负责,有的由政府部门负责。管好用好退役费,对于保障退出现役人员的物质生活,减轻他们的家庭负担,解决退出现役后的一些实际困难,具有重要意义。也是体现军人待遇水平的重要方面。一、士官退役费      1、基本复员费      按月工资基数(军衔工资、军龄工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和高山海岛津贴之和,下同)计发,不满1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个月,不满15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个月,不满2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3个月,满20周年以上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4个月。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部分,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2、安家补助费      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复员到大中城市的,10周年以内的,每年发给个月,10周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个月;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的,相应增发个月。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按年标准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3、回乡生产补助费      复员回农村的士官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军龄每满1年发给个月。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4、医药生活补助费      对患有慢性病的复员士官,视病情轻重,经军以上机关批准,发给医药生活补助费,最高5000元,最低1200元。      5、奖励工资      当年符合发放奖励工资条件的,按基本工资标准发放。      6、住房补贴和公积金      退役腾退军产住房后,按照个人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累计金额发放。服役期满后,住房补贴和公积金总数,下士约为万元,中士约为万元,上士约为万元,四级军士长约为6万元。具体金额因个人军衔工资档次等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7、伤亡保险金      未领取过伤亡保险金的,将个人账户中缴存的伤亡保险费本息退还给个人,领取过伤亡保险金的,伤亡保险费不再退还。      8、退役医疗保险金      退役后参加医疗保险的,由财务部门将个人账户保险金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机构,不参加医疗保险的,将保险金退还给个人。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二、义务兵退役费      1、退伍补助费      每人2000元。其中,服役1年(含)以下的,按一半发给,1年以上的,全额发给。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2、离队下月津贴      按照当月标准发放。      3、当月剩余伙食费和离队下月伙食费      根据实际天数和塬享受标准发放。      4、离队差旅费      根据实际返乡地点发放。      5、退役医疗保险金      按照每服役1年给付420元的标准,将用于军地医疗保险接续的保险金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支付给个人。其中,军龄不满半年的,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超过半年(含)不满一年的,按年标准计发。对于患有慢性病的义务兵,经团以上单位卫生部门批准,发放医疗补助费,标准为50—200元不等。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从2011年11月起,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服役年限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2011年的退役金标准为4500元。以服役10年的士官为例,如果选择自主就业,即可在正常计发的退役费之外,领取万元的一次性退役金。服役期间如果获得荣誉称号或立功,按一定比例增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三、退休费      退休费是指用于军官、文职干部、士官退休后发给个人费用的统称。除按退休前基本工资、地区津贴等为基数按月标准汁发的退休生活费外,还根据不同情况发给生活补贴费、安家补助费、家具费、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等。四、转业费      转业费是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经批准退出现役转业到地方工作而发给个人的各种费用的统称。转业费包括转业安家补助费、转业生活补助费和转业回乡差旅费等。      1转业安家补助费。按干部转业时的职务、等级发放。对正师职(正局级、专业技术6级)以下军官和文职干部,服现役11周年以下的,发给4个月的本人原工资;超过14周年的,从第15年起,服现役每满1年再增发个月的本人原工资;服现役时间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份可按满周年的标准计发。      2转业生活补助费。正师职、专业技术6级、正局级以下军官、文职干部连续军龄在8-9周年的,发给3个月的本人原工资;9周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发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但最高不得超过16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3连续军龄不满8年的干部和执行地方工资标准的干部,转业时只发给安家补助费,不发给生活补助费。计发转业费的军龄时间,从批准参军之日起,至下达转业命令时止。推荐关注:微信查找“战友之窗”。。二次入伍的干部,第一次入伍的军龄不计发转业费。原在地方工作的时间,不得按军龄计发转业费。士官的转业费,报领证,由财务部门将转业费直接发给个人。五、复员费      复员费是对军官、文职干部经批准退出现役作复员安置时而发给个人的各种费用的统称。它包括安家补助费、回乡生产补助费、医药生活补助费等。      1复员费:凡自愿复员的干部,按军龄长短计发:军龄不满l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军龄不满15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军龄不满2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3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军龄20周年以上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4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对判过刑批准复员的,按上述标准每满1年各减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军龄不满1周年的部分,按年标准的1/2计发。      2安家补助费:按军龄长短计发,复员到大中城市的干部,军龄在10周年以内的,每年发给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不满1年的按个月发给);军龄在20周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不满1年的按1个半月发给)。对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的干部,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军龄每满1年,再增发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3回乡生产补助费:对复员回农村的干部,军龄每满1年发给1个半月的本人原工资。      4医药生活补助费:对患有慢性病的复员干部,视病情轻重经军以上机关批准,发给医药生活补助费。医药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按病情各划分5个等级发给。六、退伍费      退伍费是对义务兵服现役期满经批准退出现役时发给个人的费用的统称。包括退伍补助费、医疗补助费和退伍差旅费等。      1退伍补助费:按义务兵服现役年限,分服役不满年限、或满年限不同标准发给。退伍补助费由财务部门根据军务部门的通知和现行标准编制领报证,由财务部门直接发给本人。      2医疗补助费:对患有严重慢性疾病的义务兵退出现役时,经团以上的卫生部门证明,分一、二、三等酌情发给医疗补助费。七、离休干部异地安置安家补助费      军队离休干部就地安置的,由原单位管理;跨省、跨市、跨县异地安置的,由接收单位管理,并由原单位一次发给相当本人2个月原工资额的安家补助费;回农村安置的,由县市人民武装部管理,并由原单位一次发给相当本人4个月原工资额的安家补助费。(计发干部转业费、复员费的基数)计发转业费、复员费的基数是:军官、文职干部职务(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军龄工资和护教龄津贴及地区津贴(边远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和艰苦地区补助)之和。八、退伍军人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      2、个人帐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帐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3、缴费年限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其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4、优待养老金。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进人退伍后是可以获得较多补贴的,不同的等级获得的补贴不同,要是义务兵的话那么补贴方面会比较少的,在退伍对于达到一定职务的军人会安排工作。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退役军人补贴

6. 退役军人申请困难补助

法律分析:一、退役军人因服役期间致残或因患有严重疾病等原因导致退役后本人就业困难,医疗和康复等必需支出突然增加造成的。
二、退役军人因服役时间长、市场就业能力弱等原因导致长期失业或突然下岗造成的。
三、退役军人因旧伤复发、残情病情加重等原因造成的。
四、退役军人、“三属”等因火灾水灾、交通事故、重大疾病、人身伤害、见义勇为等突发事件造成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十二条 士兵退出现役时,符合预备役条件的,由部队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退出现役的士兵,由部队确定服预备役的,自退出现役之日起四十日内,到安置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

7. 退役军人补贴

法律分析:退伍军人可领取到的生活补助费主要包括一次性退役金,离队津贴,伤残补助金等,同时年满60周岁的退伍老军人可享受到国家每个月15元的生活补助。 对于退伍军人的补贴政策,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情形可以咨询当地民政部门了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六十条 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义务兵退出现役,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退出现役义务兵就业享受国家扶持优惠政策。义务兵退出现役,可以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他优惠政策国家规定的年限内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或者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享受国家发给的助学金。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以及属于烈士子女和因战致残被评定为五级至八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至第四款规定办理。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退役金的标准。退出现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退役军人补贴

8. 退役军人补贴

法律分析:一、农村退伍军人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
针对退伍军人转业从事企业经营,从领取税务登记证那天开始,可以享受3年内免征营业税的福利政策。也包括随军家属都可享受此政策。
二、农村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退伍军人按照服役年数,给予每月相应的生活补助。针对2011年之后退伍的军人,补贴以10元为基数,服役年数每增加一年,补贴每月累加10元。比如说服役3年时间的退伍军人,在年满60岁之后,可以每月领取30元的晚年生活补助。
三、农村退伍军人养老补贴:
1、基础养老金,按照当年统一标准进行发放。
2、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账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3、缴费年限养老金。缴费年限包含从军军龄。
四、缴纳养老保险年限享受军龄优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十九条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