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公墓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

2024-05-11

1. 经营性公墓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

经营性公墓是为城镇居民提供骨灰或遗体安葬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属于第三产业。经营性公墓由殡葬事业单位建立,由建墓单位持批准文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方可正式营业。经营性公墓的收入除一般殡葬服务收入外,主要为丧主按规定交纳的墓穴租用费、建基工料费、安葬费和护墓管理费。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经营性公墓一般远离市区,不在纳税范围内。但是也有隶属于建制镇、工矿区管辖范围内的,就要按规定缴税了。
一、经营性公墓是销售不动产还是提供服务?
经营性公墓不同于房地产企业开发销售不动产。公墓墓区土地所有权依法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丧主不得自行转让或买卖。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就是说再豪华的墓地,其使用期限也仅有20年,20年后要重新交费,不交费的按无主墓进行处理。与《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的规定相吻合。据此理解公墓属于公共设施,丧主不拥有土地使用权属,是一次性收取了不超过20年的租金等综合服务费,类似于房地产企业销售的无产权的车位的情况。
二、经营性公墓是否缴纳营业税?
原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殡葬服务免征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性公墓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对经营性公墓提供的殡葬服务包括转让墓地使用权收入免征营业税。该政策将墓穴租用费定义为转让墓地使用权,且按照殡葬服务给予了免征营业税优惠。新营业税暂行条例虽然将殡葬服务继续纳入免税范围。但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财税[2009]61)明确财税[2001]117号予以作废。

经营性公墓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

2. 经营性公墓出售是否要缴纳税款

亲,您好!需要的哦~公墓土地使用税是需要交纳的,因为公墓在建造后一般是属于经营性质的,相关情况是需要根据城市规划以及当地政府出台的规定来收取土地使用税的,并不属于法律.上规定的免征土地使用税的情况。【摘要】
经营性公墓出售是否要缴纳税款【提问】
亲,您好!需要的哦~公墓土地使用税是需要交纳的,因为公墓在建造后一般是属于经营性质的,相关情况是需要根据城市规划以及当地政府出台的规定来收取土地使用税的,并不属于法律.上规定的免征土地使用税的情况。【回答】
亲,您好!需要的哦~公mu土地使用税是需要交纳的,因为公mu在建造后一般是属于经营性质的,相关情况是需要根据城市规划以及当地政府出台的规定来收取土地使用税的,并不属于法律.上规定的免征土地使用税的情况。【回答】
还需要缴纳什么税种亲?【提问】
亲,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哦~公墓土地使用税是需要交纳的,根据《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回答】

3. 经营性公墓如何交税

墓地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等税费。以上税种全部在地税申报缴纳。缴纳方式为网上申报,银行划款。经营性公墓是为城镇居民提供骨灰或遗体安葬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属于第三产业。经营性公墓由殡葬事业单位建立,由建墓单位持批准文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方可正式营业。
一、公益性公墓可以买吗
不可以买。公益性公墓由区县民政局批准后,属合法性公墓。可以理解为公益性公墓主动对公墓所在区县外外开展经营活动均属超范围经营行为。经营性公墓须经当地政府同意,在土地管理、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发改委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报省级民政部门审批。经营性公墓严禁预售、炒卖墓位、传销等违规销售活动。
二、墓地能私人出售吗
是不可以的,目前我国法律规定个人无法开发墓地,我国的公墓经营没有对个人开放。现在的公墓主要分为经营性公墓和公益公墓,建立公益性公墓,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报县级民政部门批准;建立经营性公墓,由建墓单位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经营性公墓如何交税

4. 经营性公墓需要那些手续 ?税收怎么缴纳?

建立公墓,需向公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向公墓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立公墓的申请报告;
(二)城乡建设、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
(三)建立公墓的可行性报告;
(四)其他有关材料。
经营性墓地税收各地区不一样,具体参照各地政策。

扩展资料:
根据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公墓墓区土地所有权依法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丧主不得自行转让或买卖。
第十四条 公墓单位应视墓区范围的大小设置公墓管理机构或聘用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墓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墓地应当保持整洁、肃穆。
第十五条 公墓墓志要小型多样,墓区要合理规划,因地制宜进行绿化美化,逐步实行园林化。
第十六条 未经批准,公益性公墓不得对外经营殡仪业务。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墓穴地要节约。
第十七条 凡在经营性公墓内安葬骨灰或遗体的,丧主应按规定交纳墓穴租用费、建墓工料费、安葬费和护墓管理费。
第十八条 严禁在公墓内建家族、宗族、活人坟和搞封建迷信活动。
第十九条 严禁在土葬改革区经营火化区死亡人员的遗体安葬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5. 公墓土地使用税怎样交

一、关于经营性公墓城镇土地使用税征免问题。
《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第六条规定,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参照《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财产与行为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地税财行便函[2011]1号)第七条规定,对单位或个人举办的经营性墓园均需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于墓地建造后销售给个人的,暂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上述规定,经营性公墓单位占用的土地位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的,其不属于上述免缴土地使用税的范围,应缴纳土地使用税。该单位将墓地出售给个人后,已售墓地占用的土地不属于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不需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关于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的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1988]15号)规定,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公墓单位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津地税地[2010]47号)第1项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经营性公墓单位的房产,应按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对经营性公墓单位已整理开发的土地,如办公区、墓穴、绿化、景观、道路等占地,应按有关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对尚未整理开发的土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三、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出售墓地行为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第一条规定,经营墓地的纳税人,对出售的墓地进行投资修建的(指修建墓穴、墓碑等建筑物或构筑物),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第二条规定,经营墓地的纳税人,属于仅提供墓地,没有进行投资修建墓穴、墓碑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公墓土地使用税怎样交

6. 公墓土地使用税需要交纳吗?

公墓土地使用税是需要交纳的,根据《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参照《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财产与行为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地税财行便函[2011]1号)第七条规定,对单位或个人举办的经营性墓园均需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于墓地建造后销售给个人的,暂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上述规定,经营性公墓单位占用的土地位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的,其不属于上述免缴土地使用税的范围,应缴纳土地使用税。该单位将墓地出售给个人后,已售墓地占用的土地不属于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不需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免征土地使用税的情况
根据《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7. 公墓的管理费和护墓费交纳所得税吗

亲,老板好。公墓的管理费和护墓费交纳所得税的。墓地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等税费。以上税种全部在地税申报缴纳。缴纳方式为网上申报,银行划款。经营性公墓是为城镇居民提供骨灰或遗体安葬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属于第三产业。经营性公墓由殡葬事业单位建立,由建墓单位持批准文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方可正式营业。【摘要】
公墓的管理费和护墓费交纳所得税吗【提问】
亲,老板好。公墓的管理费和护墓费交纳所得税的。墓地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等税费。以上税种全部在地税申报缴纳。缴纳方式为网上申报,银行划款。经营性公墓是为城镇居民提供骨灰或遗体安葬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属于第三产业。经营性公墓由殡葬事业单位建立,由建墓单位持批准文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方可正式营业。【回答】
法律依据:《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回答】

公墓的管理费和护墓费交纳所得税吗

8. 公益性公墓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

法律分析:对转让墓地所取得的收入应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未转让的不需要交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