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变更的账务处理

2024-05-20

1. 股东变更的账务处理

甲股东转给乙股东,那么分录为:\x0d\x0a借:实收资本-甲股东\x0d\x0a        贷:实收资本-乙股东\x0d\x0a    后面附上股东大会的决议、转让协议等,记得要去工商和税务办理变更。\x0d\x0a    到工商局办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登记需提交材料:\x0d\x0a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x0d\x0a  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x0d\x0a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x0d\x0a  4、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x0d\x0a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x0d\x0a 5、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x0d\x0a 6、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x0d\x0a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x0d\x0a  8、公章。\x0d\x0a再到税务局,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办内部股东的股权比例变更手续即可。

股东变更的账务处理

2. 股东变更的账务处理问题?

一、股权转让的有关法定手续
我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权转让有关法定手续的规定是:公司股权转让应召开股东会进行决议;当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其他人(包括法人、自然人)转让股份时,必须取得过半数的股东同意;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股权转让应获得政府审批机关同意;国有控股公司股权转让应经其政府主管部门和财政、国资主管部门的批准。另外,股权转让时,股东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就股权转让的价格、购股款的支付及交割时间、转让前的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享受以及债权债务的责任等四个方面主要事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转让方、受让方其中一方是国有企业或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投资部门的,转让协议应经其政府主管部门、财政、国资部门的批准。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
在以上股东会决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中,难点也是容易忽略的问题之一是如何确定股份转让价格。实际工作中许多公司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只以原始投资价值来确定转让股份的价值。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公司在进行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方法有以下几种:按实收资本账面价值(即原始投资价值)来确定;按公司所有者权益来确定;按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的公司净资产价值来确定(评估报告一般应经公司董事会或主管财政、国资部门确认);转让、受让双方通过谈判来确定协议价。上述四种方法中,第三种方法提供了社会公允的股权转让价格,最为可取。并且我国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法规也有明确规定,当转让方或受让方其中一方为国有企业的,股权转让时必须通过法定评估机构对公司净资产进行评估,且评估报告应由主管财政、国资部门确认。
三、股权转让的交割
实务工作中,股权转让成立日(即股权交割日)的条件一般包括以下几点:购买协议已获股东大会通过,并已获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如果需要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购买企业和被购买企业已办理必要的财产交接手续;购买企业已支付购买价款(指以现金和银行存款支付购股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购买企业实际上已经控制被购买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从其活动中获得利益或承担风险等。以上第三条是最重要也是最关键的股权交割标志。另外,按实际转让股款支付是否通过公司分为受让方先支付股款给公司,再由公司支付出让方;受让方直接将股款支付给出让方。以上方式中,第一种支付方式更规范、更可取,它既反映了股权受让方对公司的实际出资,又反映了出让方股份退出公司,收回原出资股份价值的整个过程,因此,股权转让是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进行的;同时,这一支付方式有利于主管税务机关对出让方因转让股权而应交纳个人所得税的监管。
四、股权转让的会计处理
(1)受让方股款一次到位的公司会计处理。一种情况是受让方通过公司再支付给出让方股权款。股权转让交割,受让方汇入公司股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同时,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公司汇给出让方股款时,借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贷记“银行存款”。如果出让方为自然人,且转让股款大于出让方原实际出资额时,应注意转让方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公司应予代扣代交,借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贷记“银行存款”(转让股款——应交个人所得税)、“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转让股款-出让方原出资额)×20%税率].
另一种情况是受让方不通过公司直接支付给出让方的股权款。根据受让方的汇出凭证及出让方的汇入凭证与收据,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如果出让方为自然人,且转让股款大于出让方原实际出资额时,转让方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应由出让方自行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纳税申报。
(2)受让方股款分期到位的公司会计处理。一种情况是受让方通过公司再支付给出让方股权,当支付款小于50%股份转让协议价格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当支付款大于等于50%股份转让协议价值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同时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

3. 股东变更的账务处理问题是怎么样的

一、股权转让的有关法定手续
我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权转让有关法定手续的规定是:公司股权转让应召开股东会进行决议;当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其他人(包括法人、自然人)转让股份时,必须取得过半数的股东同意;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股权转让应获得政府审批机关同意;国有控股公司股权转让应经其政府主管部门和财政、国资主管部门的批准。另外,股权转让时,股东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就股权转让的价格、购股款的支付及交割时间、转让前的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享受以及债权债务的责任等四个方面主要事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转让方、受让方其中一方是国有企业或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投资部门的,转让协议应经其政府主管部门、财政、国资部门的批准。
二、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
在以上股东会决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中,难点也是容易忽略的问题之一是如何确定股份转让价格。实际工作中许多公司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只以原始投资价值来确定转让股份的价值。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公司在进行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方法有以下几种:按实收资本账面价值(即原始投资价值)来确定;按公司所有者权益来确定;按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的公司净资产价值来确定(评估报告一般应经公司董事会或主管财政、国资部门确认);转让、受让双方通过谈判来确定协议价。上述四种方法中,第三种方法提供了社会公允的股权转让价格,最为可取。并且我国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法规也有明确规定,当转让方或受让方其中一方为国有企业的,股权转让时必须通过法定评估机构对公司净资产进行评估,且评估报告应由主管财政、国资部门确认。
三、股权转让的交割
实务工作中,股权转让成立日(即股权交割日)的条件一般包括以下几点:购买协议已获股东大会通过,并已获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如果需要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购买企业和被购买企业已办理必要的财产交接手续;购买企业已支付购买价款(指以现金和银行存款支付购股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购买企业实际上已经控制被购买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从其活动中获得利益或承担风险等。以上第三条是最重要也是最关键的股权交割标志。另外,按实际转让股款支付是否通过公司分为受让方先支付股款给公司,再由公司支付出让方;受让方直接将股款支付给出让方。以上方式中,第一种支付方式更规范、更可取,它既反映了股权受让方对公司的实际出资,又反映了出让方股份退出公司,收回原出资股份价值的整个过程,因此,股权转让是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进行的;同时,这一支付方式有利于主管税务机关对出让方因转让股权而应交纳个人所得税的监管。
四、股权转让的会计处理
(1)受让方股款一次到位的公司会计处理。一种情况是受让方通过公司再支付给出让方股权款。股权转让交割,受让方汇入公司股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同时,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公司汇给出让方股款时,借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贷记“银行存款”。如果出让方为自然人,且转让股款大于出让方原实际出资额时,应注意转让方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公司应予代扣代交,借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贷记“银行存款”(转让股款——应交个人所得税)、“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转让股款-出让方原出资额)×20%税率].
另一种情况是受让方不通过公司直接支付给出让方的股权款。根据受让方的汇出凭证及出让方的汇入凭证与收据,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如果出让方为自然人,且转让股款大于出让方原实际出资额时,转让方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应由出让方自行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纳税申报。

股东变更的账务处理问题是怎么样的

4. 变更股东后的前账务如何处理

如果只是股东变更的账务处理,有股东协议即可。但是还需要考虑到由此引起的个税,需要有个税完税凭证,并且做代扣代缴业务处理。不管是老股东转让股份获利,还是新股东溢价取得股份,都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股东权变更是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导致的股东权的主体,客体,内容发生的变化。引起股东权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包括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如买卖,赠与,继承,公司的合并,分立等,公司性质的改变等。市场经济时代,各种交易频繁,作为一种独立的民事权利类型——股权,更是交易的标的之一,股权的变动促进了资本市场的流转。由于中国公司立法起步较晚,公司法制度不够健全,对存在的问题认识不一,现实中的纠纷不断,难有统一的定论。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一、需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8、公章。

5. 关于股权变更的账务处理

在公司注册资金不变的情况下,该公司如果进行账务处理?

C投入的实收资本处理与账面的“未分配利润”和“资产总额”没有关系。

借:实收资本—A      60万                 (300*20%)
       实收资本—B      30万                 (300*10%)
       贷:实收资本—C               90万 (300*3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510万
未分配利润可以C投资前分配,也可以不分配,备查账登记,以后处理。如果这240万继续留在公司而不分配,可以划个时点,将来分配时,C不参与这240万的分配。

关于股权变更的账务处理

6. 股东变更怎么处理?

公司股东变更流程:
1、申请人持有相关资料向市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受理审查人员通过初审,发行《受理通知书》或《申请资料收据》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通知申请人应补充的所有资料(发行通知书)。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允许注册的决定,发行《注册决定通知书》的申请资料的实质内容需要验证的,发行《企业注册资料需要验证事项通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拒绝申请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5个工作日后(申请资料实质内容需要验证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在注册决定通知书到发行窗口更换允许更改注册通知书。股东变更的申请人提交上述所需提交的材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的程序,我们公司的股东资格发生了变化。新股东将取代原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公司股东变更需要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盖印鉴)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印鉴)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联合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书》(公司盖印鉴)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的具体委托事项.应标明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5、股东或发起人姓名或姓名变更证明书企业提交姓名允许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的事业法人.社区法人提交.民办非企业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允许变更的证明书的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书。
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的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明复印件的社区法人提交社区法人登记证明复印件的民营非企业公司提交民营非企业公司证明复印件的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根据《公司法》、《公司注册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姓名或姓名变更注册的适用书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文案时,应提交原件。提交文案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盖公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 怎样更换股东?

更换股东的方式:首先,开股东会,确定某股东退出,提出新的股东结构。然后,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等相关材料。最后,到当地的工商局申请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怎样更换股东?

8. 更换股东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
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3、携带相关材料到工商局办理信息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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