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最低缴费基数2022是多少

2024-05-10

1. 北京社保最低缴费基数2022是多少

  1、 目前北京社保最低基数为5360-28221元。每个个人选择的缴费基数不同,也是费用不同的主要原因。
  2、 以2022年1月最低社保缴费基数5360元为基数,社保费用为20元,其中公司缴纳部分费用40元,员工个人缴纳80元。
  3、 北京2月份社保截止日期是18号。如需参保,请注意时间节点和费用变化。
  4、 2021年8月4日关于2021年北京市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调整的相关事项。职工五项社保缴费上限和下限统一,上限调整为28221元,下限调整为5360元。

北京社保最低缴费基数2022是多少

2. 2020年北京最新的社保缴纳基数是多少?

7月17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2020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知》,明确了2020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调整的有关问题。为进一步减轻单位和低收入参保人员今年的缴费负担,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与去年相比没有变化,仍为上年标准。



2020年北京社保基数上下限汇总



参保单位社保缴费标准





温馨提示:

1、从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在现行费率的基础上下调20%(上表中工伤缴费比例为调整后的费率)。

2、中小微企业(包括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基数核定



2020年度工资申报已经开始,网上办理时间截止至7月25日,请目前未进行工资申报的参保企业尽快登录进行申报。



缴费提醒



根据《关于发布参保单位(个人)延长社会保险缴费具体办法的通告》文件要求, 2019年12月、2020年1月的社会保险费延期缴费期限本月已到期。未缴纳2019年12月和2020年1月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请在7月31日之前完成缴费,逾期未缴的将产生滞纳金并影响参保人个人权益。





单位7月30日前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单位月报补缴”办理,网申操作如下:



业务事项名称:单位月报补缴
办理渠道: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操作方式:进入网址界面,左下角【操作说明】-【城镇职工单位用户指南】-【申报业务】-【单位月报补缴】

备注:目前仅限银行缴费方式且账户状态正常的单位
业务生效时限:网上办理且当日扣费成功后生效


医疗(含生育)保险允许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办理。

3. 2020北京社保新的基数多少?


2020北京社保新的基数多少?

4. 2020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下限是3613,缴费上限是26541,工伤保险缴费下限是4713,缴费上限是26541,医疗保险缴费下限是5360,缴费上限是29732,公积金缴费下限是2200,缴费上限是27786。
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与去年相比没有变化,仍为上年标准。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采用银行缴费途径的参保单位严禁将款项直接汇入经办机构社保基金账户。
银行缴款期结束后,即月末最后一个自然日,参保单位只能到社保经办机构缴费。
如遇月末最后一个自然日是节假日,参保单位应提前到开户银行完成缴费。若因变更银行、销户、账户冻结等原因无法在银行端实现缴费,参保单位应填写《银行缴费单位临时转社保缴费申请单》(附表一),并加盖单位公章,待社保经办机构向市中心申请权限后,再到社保经办机构缴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社保缴费基数

5. 北京市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

一、养老保险:1、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下限为3613元;基数上限为26541元。
2、缴费比例:单位16%,个人8%;
3、城镇户口职工:
单位上限缴费金额:4246.56元,下限缴费金额为:578.08元;
个人上限缴费金额:2123.28元,下限缴费金额为:289.04元;
4、农业户口职工:
单位上限缴费金额:4246.56元,下限缴费金额为:578.08元;
个人上限缴费金额:2123.28元,下限缴费金额为:289.04元;
二、失业保险:1、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下限为3613元;基数上限为26541元。
2、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0.2%(农业户口不缴纳);
3、城镇户口职工:
单位上限缴费金额:212.33元,下限缴费金额为:28.9元;
个人上限缴费金额:53元,下限缴费金额为:7.23元;
4、农业户口职工:
单位上限缴费金额:212.33元,下限缴费金额为:28.9元;
个人上限缴费金额:0元,下限缴费金额为:0元;
三、工伤保险:工伤保险都由单位缴费。
1、缴费基数下限为4713元;基数上限为26541元。
2、缴费比例:0.2%-1.9%。
3、城镇户口职工:
单位上限缴费金额:53.08元,下限缴费金额为:9.43元;
4、农业户口职工:
单位上限缴费金额:53.08元,下限缴费金额为:9.43元;
四、医疗(含生育)保险:(一)单位基本医疗
1、缴费基数下限为5360元;基数上限为29732元。
2、缴费比例:9.8%。
3、城镇户口职工:
上限缴费金额:2913.74元,下限缴费金额为:525.28元;
4、农业户口职工:
上限缴费金额:2913.74元,下限缴费金额为:525.28元;
(二)单位大额医疗
1、缴费基数下限为5360元;基数上限为29732元。
2、缴费比例:1%。
3、城镇户口职工:
上限缴费金额:297.32元,下限缴费金额为:53.6元;
4、农业户口职工:
上限缴费金额:297.32元,下限缴费金额为:53.6元;
(三)个人基本医疗
1、缴费基数下限为5360元;基数上限为29732元。。
2、缴费比例:2%。
3、城镇户口职工:
上限缴费金额:594.64元,下限缴费金额为:107.20元;
4、农业户口职工:
上限缴费金额:594.64元,下限缴费金额为:107.20元;
(四)个人大额医疗
1、缴费基数下限为5360元;基数上限为29732元。
2、缴费比例:3元(定额,不按比例算)
3、城镇户口职工:
上限缴费金额:3元,缴费金额为:3元;
4、农业户口职工:
上限缴费金额:3元,缴费金额为:3元。

北京市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

6. 2020年北京个人社保的缴费基数是多少?

2020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养老保险:3613元-26541元(职工);4713元-26541元(机关单位);医疗保险:5360元-29732元;失业保险:3613元-26541元;工伤保险:4713元-26541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7. 2020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

2020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为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在3613元-26541元的范围内;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在5360元-29732元的范围内;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在4713元-26541元的范围内。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在中国,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2020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

8. 北京最低社保基数2022

北京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养老保险:3613元-26541元(职工);4713元-26541元(机关单位);失业保险:3613元-26541元;工伤保险:4713元-26541元;医疗保险:5360元-29732元。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单位16%,个人8%;失业保险:单位0.8%,个人(城镇户籍)0.2%,个人(农村户籍)不缴;工伤保险:单位0.2%-1.9%,个人不缴;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3元;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一、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8221元。  二、根据《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9〕67号)精神,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调整为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经核算,月缴费基数下限应为5644元。  三、考虑2020年受疫情影响月缴费基数下限使用的是2019年标准,为适当减缓增幅,按照国家缴费下限两年过渡到位的要求,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36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644元。  四、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金额。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自2021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适当选择。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的,其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失业保险缴费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28221元,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5644.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282.21元。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5360元,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07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53.6元。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自2021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60.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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