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真假以房养老?

2024-05-09

1. 如何区分真假以房养老?


如何区分真假以房养老?

2. 为什么很多人都说以房养老是个骗局?

以房养老是当下非常流行的一种养老方式,这种以房养老的大概是这样的,就是老年人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但是依然可以居住,每个月可以领取一定的养老金,直到身故或者到达规定的年龄,这时候你的这套房子就归保险公司了。

这件事是有文件可以考证的,2014年,由保监会发布的文件,在各大城市进行试点,规定投保人为60周岁以上,有独立房产权的老年人,各大保险公司纷纷开展这项活动,推出各类产品。
这一由政府和保险公司联合推出的产品,并没有得到广大人民的响应,原因很多很复杂,比如,大部分老年人的子女是无法接受这一方案的,很多子女都是啃老族,父母不在就不说了,房子还不能归他们所有,自然他们是无法接受的,还有一方面原因是房价波动太大,它并不是固定的资产,保险公司和投保人都不知道谁更能受益,所以二者都不敢轻举妄动。

更重要的是,许多人透露这件事本来就是一个骗局,许多老人在几个月后就没有了收益,还被要求还款,如果无法偿还,就会把房子收走。这些公司简直就是丧心病狂呀,一点良心都不讲,说骗就骗,还骗了很多位老人。

对此,我们要提高意识,不轻易落入别人织好的骗局中,我认为有一句话说的特别的好,我们的生命已然无法掌控在自己的手中,那么我就一定要把财产全部掌控在自己的手中,保险公司雁过都拔毛,我们又如何是他们的对手呢。

3. "以房养老"骗局怎么破

1、首先,最关注的应该是,我的房子给了保险公司,每个月能获得多少钱呢?
2、我们用一个容易算的数字,100万的房产,得到的答案相当残酷。根据幸福人寿的产品费率表,如果你是60岁的男性,你办理后每个月未扣除相关费用(下同)只能拿到2514元。如果你是60岁的女性就把房子给保险公司,你每月拿到的钱,将只有2082元。而更残酷的是,这个收入恒久不变,并没有因通胀增加而会增加。
3、当延期年金无身故和退保利益时,以每100万有效保险价值计算,一个投保年龄为60岁的男性,延期年金交费年度数(特定期限年度数)为26年,延期年金年交保费2544元,扣除延期年金后投保人月度领到手的基本养老保险金额为2514元(未扣除相关费用)。
4、简而言之,百万房产每月固定到手只有2000多,那还真不如把房子租出去,租金也比这个高,当然,年纪越大的老人,去办理以房养老,获得的钱会越多。
5、从保单条款看,百万的房产,你如果70岁去办,男性和女性分别能拿到3734元及3209元,比60岁的老人去办,每月大概均多出约1200元。但是你还要考虑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等等问题吧,这样计算下来,实际上你的生活过得也并不充裕。
6、值得注意的是,老人实际领取的养老保险金额为基本养老保险金额扣除应当承担的相关费用之后的净额。比如按50%的房屋评估费、抵押费、公证费、律师律师费。保单管理费,每保单年度每单按1000元收取费用。累积计息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延期年金也包含其中,保险公司会基于老人未来预计生存时间估算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中的每个保单年度初,老人需要交纳延期年金保费。
7、另外,国内以房养老刚刚开始,保险公司是否具备这种风险分散的精算技术,比如产品量化、房屋价值估算、长寿风险的计算等都存在诸多不确定性。
8、说的直白一点,对于投资者而言,最理想的情况是房子特别值钱,而养老所需的成本比较低。这样的话,老人领取到的保险金可以覆盖很大一部分甚至全部的养老费用,真正实现用房子来养老。
9、可以预见,“以房养老”得以实现的基础条件正在逐渐瓦解。所以,传统的以房养老已经是一个相对过时的概念,它并不能完全适应现代生活需求。奉劝大家一句“房市有风险,养老需谨慎”呀!

"以房养老"骗局怎么破

4. 以房养老竟是“骗局”?百套房子牵扯其中,事后仅2人追回!

国家施行以房养老政策,目的为了补充现行的养老体系,为下一阶段的中国经济 社会 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然而根据经济观察报的报道,近年来有些机构打着以房养老的名义,真实的目的却是为了骗取老人的财产,这到底又是怎么一回事儿?
  
 
  
 钻政策的空子
  
 首先,以房养老政策是由中国保监会发起,由官方金融机构执行操作,目的是向老年人提供住房抵押贷款的新型养老保障补充措施。以房养老最早创始于银行业发达繁荣的欧洲国家荷兰,随后在欧洲美国等抵押贷款观念较为普遍的西方国家普及。2003年,这一新型的养老方式就被引入中国,但直到2014年才开始真正的试点运行,补充进入了中国现行的养老体系。
  
 因为根据人口部门的调查统计,预计到2025年时,全中国将有4.37亿的老年人口,老龄化人口达到峰值。其中除过大部分有子女家庭之外,还有部分老年人的家庭存在失独,孤寡,收入较低等情况,这部分人的养老问题存在较大的困难,不利于下一步中国 社会 经济的持续发展。也正是为了补充解决这部分老人的养老问题,国家公布了以房养老政策,允许这部分老人将住房进行反向抵押,从而获得养老保险。
  
 
  
 其次,在具体的执行方法上,老人需要直接把房子抵押给正规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则每个月定期为老人支付养老金。等到老年人身故之后,保险公司就能够获得老人所抵押房屋的独立处分权。显然,对于无依无靠或者低收入群体的老人来说,把正在居住的房屋抵押出去,而且不需要承担利息,也不需要面对无房可住的局面,还可以获得一笔丰厚的养老金,显然是一个不错的养老选择。
  
 然而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公司不仅要承担着人均寿命普遍延长的风险,还要应对通货膨胀,房价变动等的压力,因此尽管国家考虑到 社会 发展问题而出台了以房养老政策,但对于各个保险公司而言这却是一个高风险“苦差事”,所以即使对于真正有需要的老人而言,保险公司推行起来也一直不是很积极。这就给了不正规公司见缝插针的机会。
  
 
  
 对概念偷梁换柱
  
 实际上,并非每个老年人都对政策能做到透彻的了解。部分不正规的保险公司通过对以房养老政策中部分概念的偷梁换柱,才最终让老人落得了财房两空的局面。这其中涉及3方甚至4方的关系。而在一般最典型的此类事件中,会牵扯到2份合同:即抵押贷款合同和保险购买合同,以及3个角色:即所谓的保险公司,持有房屋的老人,以及进行放款的出资方。
    
 
  
 按照经济观察报的报道,保险公司会要求老人向某靠谱的出资方进行房屋抵押贷款,这一出资方无论是否于保险公司一伙,房屋抵押贷款合同的内容和形势却都是真实的。老人将房屋抵押给对方并承诺定期支付利息之后,就能获得数百万元的现款。保险公司随后要求老人以手中的现款来自己公司的购买养老保险产品,并承诺由保险公司来偿还老人抵押房屋贷款产生的利息。显然,对于老人而言,从过程上理解也只是将房屋抵押出去了,并最终获得了养老保险,看不出其中的问题。但这一运作到底和官方的以房养老有什么区别显然是不言自明的:因为正规的操作程序当中只涉及一份合同以及老人和保险公司两者之间的关系,并不涉及所谓的现金购买和第三方房屋抵押。
  
 
  
 在真正购买后,老人还能定期的收到养老金,但数月之后,保险公司就再也没了动静,打电话不接,人也找不到,甚至办公地点都已经人去楼空。不止是购买保险的钱不知所踪了,因为无力偿还房屋抵押贷款产生的利息,此事出资方开始上门讨要说法。因为合同是真实的,按照合同的约定,最终老人也将失去房屋的所有权。
  
 提高警惕
  
 在最近几年,这样的情况并非个例,而在后期的房屋维权中,老人也很少能得到法庭的支持。2018年,仅北京地区就有60多人牵扯以房养老的骗局,其中多数人的养老都存在困难,涉及的房屋超过175套,然而真正能事后追回的也仅有2人。因此,对于想要进行以房养老的读者,我告诫大家,可一定要提高警惕。

5. 中消协谈以房养老,警惕“以房养老”等理财骗局,如何识别坑老骗局?

随着我国老年人人口数量的不断增长,与老年人相关联的各类经济产品也陆续出现,老年人消费市场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市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也有着许多的不法分子也将目光对准了老年人,经常性的用各种理财消费陷阱来骗取老年人的钱财。中消协曝光了一种名为以房养老的针对老年任的骗局,提醒大家早提高警惕,预防上当受骗。

中消协称,以房养老的骗局的套路是,犯罪分子以高收益理财项目为由骗取老年任将房子做抵押贷款,然后用贷款用来作投资,老年人每月都会收到非常高分收益,在最初几个月进行投资的老年人确实收到了很高的收益,但是随后这些骗子就销声匿迹了,老年人不仅背上了一身得贷款连房子也被强制过户了。很多的老年人误入此骗局而钱房两空。

所以老年人平时必须要提高警惕,为了避免老年人陷入骗局,小编下面将给予众多的老年人朋友们几点关于防骗的意见。
1.如果老年人朋友真想购买理财产品,一定要先了解关于理财产品的一些基础知识,可以多与子女商量,由他们帮助自己进行购买理财产品,而且必须要去正规的银行进行购买。
2.老年人一定要远离社会上的一些所谓得高收入的理财产品,这类理财产品基本都是骗人的。
3.老年人在平时一定要注意自己个人信息的保护,不要轻易的泄露给他人。
4.老年人要做到理智消费,现在社会上有许多的不法分子经常性的利用各种幌子来欺骗老年人购买大量的保健用品,其实这些产品大部分都是三无产品,对老年人的身体健康也十分的不利。

老年人只要注意以上几点就能很好的识破各种坑老骗局,除此之外,子女们也要多关心老年人的生活,平时多对老年人进行陪伴,让父母们安稳的度过晚年。

中消协谈以房养老,警惕“以房养老”等理财骗局,如何识别坑老骗局?

6. 莫让假“以房养老”危害老人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房产理财的幌子,把老人房产抵押套现,让老人与第三方出资人签署借款协议,不法分子拿到钱后跑路闪人。
    据不完全统计,仅北京地区在利合济民、普伴金服、中安民生等平台上涉房理财被诈骗的房主超3000人,大都是60岁左右的老人。从去年开始,这些理财平台的部分高管和业务员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陆续被公安机关控制。
    由于不法分子设计的制式合同“严丝合缝”,有仲裁机构认为这是个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就把老人的房子仲裁给了第三方出资人。
    目前,北京仲裁机构已经停止仲裁老人涉房纠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也驳回了一起第三方出资人主张房产权利的起诉。下一步怎么办,老人与第三方出资人都在等待着司法机构的裁决。
    法律是公正的,必将严惩蓄意骗取老人房产的不法分子。而为了防患于未然,相关部门依法办事的流程可以多一些考虑,比如老人做房产登记、抵押、公证等必须有子女或亲人在场。一些律师提倡行业对接老人并免费提供合同审核、财务咨询等服务,当老人签署大额交易合同时,须经老人的专属律师审查。
    不法分子经常以某个街道为基地,在附近开展业务。受骗老人呈现出社区聚集、熟人推荐的特点。这就要求各级政府以及居委会对属地“消消毒”,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增强老人对骗局的“免疫力”。
    据预测,“十四五”期间,我国老年人口将突破3亿。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打造安全网与防火墙,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老有所为”。
    (新华社北京记者 张超 邰思聪)

7. 严查以房养老骗局背后的“套路”

一些“以房养老”欺诈案例表明,部分“以房养老”骗局背后都有套路,甚至具有明显的“套路贷”犯罪特征。“以房养老”骗局与“套路贷”犯罪具有一定的重合性。有关部门应厘清“以房养老”骗局的犯罪特征,并参考打击“套路贷”犯罪的司法实践,及时出台法规严打“以房养老”欺诈犯罪。
近期,打着“以房养老”幌子骗取老年人房产的欺诈案频频曝光。北京警方日前就中安民生“资产养老”项目立案侦查,依法刑事拘留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内的犯罪嫌疑人88人。
所谓“以房养老”,就是年轻时贷款买房,老了以后将房屋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由上述机构支付养老费用,保障晚年生活。这一养老理念的实践源自海外,近年国内虽然也有保险公司尝试开展相关业务,但由于政策配套及市场需求等原因,投保者极少。
“以房养老”保险虽然在市场遭到冷遇,但“以房养老”骗局却很“热”。一些不法分子以各种“以房养老”项目作为道具,诱使众多老年人陷入“房财两空”的困境。目前由“以房养老”衍生出来的诈骗花样不少,有“天上掉馅饼”式的骗局——“把房子抵押借款半年,期间每月都能得到10%的高息,到期赎回房子”;有购买理财产品式的骗局——老人抵押房产,由此获得贷款并去购买特定理财产品;还有投资养老公寓式的骗局,让老人预交大量定金进行非法集资。
近年来,社会上形形色色的骗子,纷纷把贪婪的目光投向老年人,而不幸掉入“以房养老”陷阱的老年人则显得尤为悲惨。在各种“以房养老”骗局中,老人们要么只得到少许利息却失去了唯一的居所,要么被骗去了房子还额外背上了巨额债务,许多涉案老年人失去房子又拿不到养老金,落得老无所依的无助境地。
当前老年人掉入“以房养老”骗局后,合法权益难以维护的局面值得深思。目前,因“以房养老”而失去房屋的受害者,很少能够追回房产。究其原因,“以房养老”骗局的涉案公司往往专业化分工、流程化特征明显,导致受害老人维权难度极大。一些老人被骗子忽悠而签下抵押房产的借款合同,还莫名其妙地签下经公证的“委托书”放弃抗辩权。获得“全权委托”的骗子可以“合法”地随意处置房产,价值数百万的房子甚至以几千元价格贱卖。
一些“以房养老”欺诈案例表明,部分“以房养老”骗局背后都有套路,甚至具有明显的“套路贷”犯罪特征。不法分子精心设计出“借款+委托售房”的模式,存在着规避国家法律的明显意图。同时,一些案件存在着若隐若现的公证机构、放贷者、委托代理人、买房人共谋勾结的痕迹。在这些“以房养老”骗局中包含多个法律关系,有老人与放贷者之间的借贷合同纠纷,还有房屋被委托代理人出售的房屋买卖民事纠纷。因此,即使行骗者被依法制裁,老人们也难以讨回公道、要回房产。
在一些“以房养老”骗局中,还存在明显的暴力行为,许多案件都是多个壮汉采取打砸方式硬闯入受害老人家中,一些老人甚至是连人带物被扫地出门、扔进楼道。“以房养老”欺诈案中,往往隐约可见分工明确的犯罪集团,同时还有专业的财务、法律人士各司其职。这些人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性利益为目的,由不同的犯罪分子分阶段实施物色被害人选、诱骗签订合同,犯罪后期主要以威胁、胁迫等暴力手段驱赶被害人并占有其房产。
种种迹象显示,“以房养老”骗局与“套路贷”犯罪具有一定的重合性。有关部门应厘清“以房养老”骗局的犯罪特征,并参考打击“套路贷”犯罪的司法实践,及时出台法规严打“以房养老”欺诈犯罪。不能让受害者失去自己安身立命的房子,必须以法律武器脱去犯罪分子身上披着的“合法”、合同的外衣,必须迅速关闭骗子攫取老人房产的方便之门。

严查以房养老骗局背后的“套路”

8. 严查以房养老骗局背后的“套路”

一些“以房养老”欺诈案例表明,部分“以房养老”骗局背后都有套路,甚至具有明显的“套路贷”犯罪特征。“以房养老”骗局与“套路贷”犯罪具有一定的重合性。有关部门应厘清“以房养老”骗局的犯罪特征,并参考打击“套路贷”犯罪的司法实践,及时出台法规严打“以房养老”欺诈犯罪。
近期,打着“以房养老”幌子骗取老年人房产的欺诈案频频曝光。北京警方日前就中安民生“资产养老”项目立案侦查,依法刑事拘留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内的犯罪嫌疑人88人。
所谓“以房养老”,就是年轻时贷款买房,老了以后将房屋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由上述机构支付养老费用,保障晚年生活。这一养老理念的实践源自海外,近年国内虽然也有保险公司尝试开展相关业务,但由于政策配套及市场需求等原因,投保者极少。
“以房养老”保险虽然在市场遭到冷遇,但“以房养老”骗局却很“热”。一些不法分子以各种“以房养老”项目作为道具,诱使众多老年人陷入“房财两空”的困境。目前由“以房养老”衍生出来的诈骗花样不少,有“天上掉馅饼”式的骗局——“把房子抵押借款半年,期间每月都能得到10%的高息,到期赎回房子”;有购买理财产品式的骗局——老人抵押房产,由此获得贷款并去购买特定理财产品;还有投资养老公寓式的骗局,让老人预交大量定金进行非法集资。
近年来,社会上形形色色的骗子,纷纷把贪婪的目光投向老年人,而不幸掉入“以房养老”陷阱的老年人则显得尤为悲惨。在各种“以房养老”骗局中,老人们要么只得到少许利息却失去了唯一的居所,要么被骗去了房子还额外背上了巨额债务,许多涉案老年人失去房子又拿不到养老金,落得老无所依的无助境地。
当前老年人掉入“以房养老”骗局后,合法权益难以维护的局面值得深思。目前,因“以房养老”而失去房屋的受害者,很少能够追回房产。究其原因,“以房养老”骗局的涉案公司往往专业化分工、流程化特征明显,导致受害老人维权难度极大。一些老人被骗子忽悠而签下抵押房产的借款合同,还莫名其妙地签下经公证的“委托书”放弃抗辩权。获得“全权委托”的骗子可以“合法”地随意处置房产,价值数百万的房子甚至以几千元价格贱卖。
一些“以房养老”欺诈案例表明,部分“以房养老”骗局背后都有套路,甚至具有明显的“套路贷”犯罪特征。不法分子精心设计出“借款+委托售房”的模式,存在着规避国家法律的明显意图。同时,一些案件存在着若隐若现的公证机构、放贷者、委托代理人、买房人共谋勾结的痕迹。在这些“以房养老”骗局中包含多个法律关系,有老人与放贷者之间的借贷合同纠纷,还有房屋被委托代理人出售的房屋买卖民事纠纷。因此,即使行骗者被依法制裁,老人们也难以讨回公道、要回房产。
在一些“以房养老”骗局中,还存在明显的暴力行为,许多案件都是多个壮汉采取打砸方式硬闯入受害老人家中,一些老人甚至是连人带物被扫地出门、扔进楼道。“以房养老”欺诈案中,往往隐约可见分工明确的犯罪集团,同时还有专业的财务、法律人士各司其职。这些人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性利益为目的,由不同的犯罪分子分阶段实施物色被害人选、诱骗签订合同,犯罪后期主要以威胁、胁迫等暴力手段驱赶被害人并占有其房产。
种种迹象显示,“以房养老”骗局与“套路贷”犯罪具有一定的重合性。有关部门应厘清“以房养老”骗局的犯罪特征,并参考打击“套路贷”犯罪的司法实践,及时出台法规严打“以房养老”欺诈犯罪。不能让受害者失去自己安身立命的房子,必须以法律武器脱去犯罪分子身上披着的“合法”、合同的外衣,必须迅速关闭骗子攫取老人房产的方便之门。(评论员 樊大彧)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