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余额账户管理办法

2024-05-10

1. 零余额账户管理办法

 零余额账户管理办法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零余额账户管理推出的一套细则,其管理条例是从总则、零余额账户设置、用款计划、支付程序等多方面来详细规定了零余额账户的管理。零余额账户本身还是一个结算账户,就国家的公共财产进行支付,其终极目标是为了减少财政资金的库外沉淀、资金闲置浪费,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率。
   零余额账户简介           
  零余额账户指的是财政部门或是预算单位在办理支付结算类的业务时,先由代办银行根据财政预算批复的拨款指令,利用单位的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汇到相关的收款人账户里。代办银行支付的资金,会在每天规定的时间内和中国人民银行进行对接,然后进行清算,等到央行将国库里的相关资金划转到代办银行,当天轧账后,账户的余额就会显示为零了。零余额账户是在国家就财政资金存储、支付和清算的基础上,实行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零余额账户管理办法

2. 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

      进一步规范零余额账户管理,结合我国目前银行账户管理的有关情况,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零余额账户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零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办理支付款项业务时,先由代理银行根据财政预算批复拨款凭证支付指令,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支付到供应商或收款人账户。支付的资金由代理银行在每天规定的时间内与人民银行通过国库账户进行清算,将当天支付的所有资金从人民银行国库划到代理银行账户,当天轧账后,账户的余额为零。
         第二条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实行零余额账户支付制度,其最终目标是最大限度地减少财政资金的库外沉淀和闲置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第二章 零余额账户设置
         第三条 零余额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共同构成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的主要银行账户,以此作为财政性资金存储、支付和清算的基础,实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第四条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
         (一)独立核算的基层预算单位,才能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非独立核算的单位,包括单位财务机构以外的内设职能部门,不得开设零余额账户。
         (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只能用于本级开支.不得用于资金转拨,一般情况下不得向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划拨资金,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将资金从本单位零余额账户拨入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需要报上级财政部门审核,收到上级财政部门批准文件后方可办理资金划转业务。
         第三章 用款计划
         第五条 预算单位基本支出用款计划按照均衡性原则、项目支出用款计划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原则,用款计划按月编制上报。
         第六条 基本支出额度由市财政局按月下达至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项目支出额度由基层预算单位按月提出申请,经预算主管部门审核,报经市财政局批准后,下达至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第四章 支付程序
         第七条 零余额账户支付包括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第八条 财政直接支付程序:根据财政批复预算和用款计划,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指令,通过零余额账户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用款单位账户。包括:纳入财政统发范围的在职人员工资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补贴、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设备采购专项经费及达到财政直接支付限额标准的房屋维护专项经费。
         第九条 零余额账户基本业务包括:提取现金、贷记凭证、支票、委托收款、电汇、日常资金退回、差错更正等业务。
         第五章 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控制
         第十条 预算管理人员负责政务专网财政预算资金的用款申请、额度下拨和核对,申请直接支付额度并准备相关纸质材料,并指导其他业务人员正确使用零余额账户。出纳负责政务专网向市财政局申请授权额度和向银行申请支付指令、核对零余额账户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会计主管负责对政务专网预算执行、资金申请与拨付和账户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时报送有关报表。
         第十一条 不得由一人办理零余额账户业务的全过程,应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出纳担任零余额账户经办人的,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人、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二条 零余额账户各岗位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并进行定期轮换。
         第十三条 零余额账户业务应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审核人办理零余额账户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 财务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零余额账户相关业务。
         第六章 管理控制
         第十五条 单位应对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网络打印和报送的各项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保证国库集中支付计算机管理系统终端的正常和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 财政授权支付的方式包括转账支付和现金支付。支付金额应在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以内办理,现金支付和银行支付必须按照学校财务处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七条 财政直接支付申请需提供有关申请所需凭证,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根据财政授权支付管理规定,签发支付指令,通知代理银行支付资金。
         第十八条 零余额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须与银行对帐单及政务网授权支付明细核对一致。
         第十九条 市财政局将全面实施财政动态监控系统,预算主管部门可以在网上对基层预算单位进行实时监控。对于同名账户转账、可疑支付用途、授权支付大额现金提取等进行预警。
         第二十条 财务处应当建立对零余额账户支付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包括:
         (一)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三)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理付款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现象。
         (四)票据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授权支付等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是否健全,票据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3. 零余额账户的管理使用

 行政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注销额度时,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如果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根据两者的差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拨入经费”或“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零余额账户的管理使用

4. 零余额账户的设置方法

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及无主管部门的行政事业单位,须填写《银行账户审批表》报省财政厅(基层预算单位填写《银行账户审批表》,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还须填写《财政授权支付银行开户情况汇总申请表》,连同基层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审批表》一并报省财政厅);《银行账户审批表》经省财政厅审批后报人民银行,人民银行按规定核发《开户许可证》,预算单位持《开户许可证》,在省财政厅确定的代理银行所属分支机构内,自主选择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零余额账户开户和印鉴预留手续。预算单位在改革实施前已由财政拨付的资金,继续在原开设的银行账户中使用和核算;原账户中相关用途的财政资金使用完毕后,从新开设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中按规定支用有关款项。

5. 财政零余额账户可以按什么和什么账户管理

零余额账户是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由代理银行在财政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经财政部批准的特殊款项。一、财政零余账户的作用:1、零余额账户的性质决定了其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财政支付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是实现财政集中支付的桥梁。2、零余额账户是连接国库单一账户与商品或劳务供应商账户的纽带,代理国库单一账户对商品或劳务供应商的支付。3、零余额账户是实现对预算资金最终付款控制的必要的技术手段,是我国国库单一账户制度保证预算资金在实际支付时才流出国库单一账户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二、零余额账户和基本户的区别有哪些:1、账户开办方不同:零余额账户一般是指由财政部门为满足部门以及单位的需求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而基本存款账户则是由单位财政工作人员自行前往银行开设的账户;2、账户的用途不同:零余额账户主要是用来进行财政支付和财政清算,而基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公司的许多业务;3、账户面向范围不同:零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门为本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及清算。基本存款账户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法律依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第二条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各类账户的功能。(1)国库单一账户为国库存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2)财政部门的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支出清算;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清算。(3)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预算外资金日常收支清算。(4)小额现金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零星支出活动,并用于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5)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支出活动,并用于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财政零余额账户可以按什么和什么账户管理

6. 财政零余额账户可以按什么和什么账户管理

零余额账户是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由代理银行在财政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经财政部批准的特殊款项。
一、财政零余账户的作用:
1、零余额账户的性质决定了其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财政支付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是实现财政集中支付的桥梁。
2、零余额账户是连接国库单一账户与商品或劳务供应商账户的纽带,代理国库单一账户对商品或劳务供应商的支付。
3、零余额账户是实现对预算资金最终付款控制的必要的技术手段,是我国国库单一账户制度保证预算资金在实际支付时才流出国库单一账户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二、零余额账户和基本户的区别有哪些:
1、账户开办方不同:零余额账户一般是指由财政部门为满足部门以及单位的需求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而基本存款账户则是由单位财政工作人员自行前往银行开设的账户;
2、账户的用途不同:零余额账户主要是用来进行财政支付和财政清算,而基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公司的许多业务;
3、账户面向范围不同:零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门为本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及清算。基本存款账户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

法律依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第二条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各类账户的功能。
(1)国库单一账户为国库存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
(2)财政部门的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支出清算;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清算。
(3)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预算外资金日常收支清算。
(4)小额现金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零星支出活动,并用于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5)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支出活动,并用于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7. 零余额账户包括什么

问题一:零余额账户包括哪几种  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办理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业务时,先由代理银行根据支付令(即拨款凭证,下同),通过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或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支付到供应商或收款人账户。支付的资金由代理银行在每天规定的时间内与人民银行通过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将当天支付的所有资金从人行国库划到上述各账户,当天轧账后,各账户的余额均为零。   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及无主管部门的行政事业单位,须填写《银行账户审批表》报省财政厅(基层预算单位填写《银行账户审批表》,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还须填写《财政授权支付银行开户情况汇总申请表》,连同基层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审批表》一并报省财政厅);《银行账户审批表》经省财政厅审批后报人民银行,人民银行按规定核发《开户许可证》,预算单位持《开户许可证》,在省财政厅确定的代理银行所属分支机构内,自主选择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零余额账户开户和印鉴预留手续。   预算单位在改革实施前已由财政拨付的资金,继续在原开设的银行账户中使用和核算;原账户中相关用途的财政资金使用完毕后,从新开设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中按规定支用有关款项。 零余额账户的管理和使用   1.财政部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营业中单笔支付额5 000万(含5 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及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财政部零余额账户在国库会计中使用。   2.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出。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由代理银行在财政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营业中单笔支付额5 000万(含5 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及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财政授权的转账业务一律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办理。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在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中使用。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中的账务处理:行政事业单位应设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收到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后,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拨入经费科目或财政补助收入科目。行政事业单位购买物品、服务等支用额度时,借记经费支出或事业支出、材料等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属于购入固定资产的,同时,应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行政事业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借记现金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年度终了,零余额用款额度必须清零。 
  
   问题二:零余额账户是什么意思呀?  零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门为本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及清算。 
  零余额账户是一个统称,是指那些用于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银行结算账户,包括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和财政汇缴零余额账户。其中,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和财政汇缴零余额账户属于专用存款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属于基本存款账户或者专用存款账户。 
  
   问题三:零余额帐户与基本帐户有什么关联? 40分 零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门为本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及清算。 
  基本存款账户是办理转账结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 
  
   问题四:什么是财政零余额账户  财政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门为本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及清算。该账户无余额过夜,故称零余额账户。 
  
   问题五:零余额账户与银行存款科目有什么异同  看你单位的性质。 
  
   问题六:会计里的零余额账户是指什么?  零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门为本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及清算。是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里的一种,也就是吃财政饭,像行政事业单位那些的才有这种账户,一般商业企业是没有的。 
  
   问题七:关于预算单位使用零余额账户的情形有什么  后者性质属专项账户,且实务中只能通过网上(专线)计划申请收到拨款额度 与网上逐笔授权申请菜单、等待批复后(打印出授权指令凭证号来)支付专项金额。 
  --参考 
  
   问题八:财政零余额账户与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有什么不同  零余额账户(额度)属于专用账户性质; 而专用账户“人行”规定是不可提现的; 
  
   问题九: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和银行账户有什么区别  要看的.银行福利待遇肯定比事业单位好.在现在金融风暴的前景下我认为银行比较好.银行的裁员率不高.并且专业技术要求也不差...除了工作压力大之外别的也没什么. 然而如果你在事业单位...相应的专业技术人才有可能多的一大把...如果你对自己的实力和能力都很自信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相较之下从压力来说事业单位...更厉害...

零余额账户包括什么

8. 财政零余额账户可以按什么和什么账户管理

零余额账户是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由代理银行在财政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经财政部批准的特殊款项。一、财政零余账户的作用:1、零余额账户的性质决定了其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财政支付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是实现财政集中支付的桥梁。2、零余额账户是连接国库单一账户与商品或劳务供应商账户的纽带,代理国库单一账户对商品或劳务供应商的支付。3、零余额账户是实现对预算资金最终付款控制的必要的技术手段,是我国国库单一账户制度保证预算资金在实际支付时才流出国库单一账户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二、零余额账户和基本户的区别有哪些:1、账户开办方不同:零余额账户一般是指由财政部门为满足部门以及单位的需求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而基本存款账户则是由单位财政工作人员自行前往银行开设的账户;2、账户的用途不同:零余额账户主要是用来进行财政支付和财政清算,而基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公司的许多业务;3、账户面向范围不同:零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门为本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及清算。基本存款账户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法律依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第二条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各类账户的功能。(1)国库单一账户为国库存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2)财政部门的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支出清算;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清算。(3)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预算外资金日常收支清算。(4)小额现金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零星支出活动,并用于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5)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支出活动,并用于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