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国家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什么建设

2024-05-09

1. 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国家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什么建设

法律分析: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国家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法治建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二十三条 对退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
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服现役期间所作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
以供养方式安置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第二十四条 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安置方式的适用条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国家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什么建设

2. 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什么意思

这表明在退役军人保障法制订之后,退役军人工作将进一步走向法治化的发展趋势,未来的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将会更加规范、更加系统。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重点是完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强化服务管理、待遇保障、优抚安置等制度建设,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以用心、精准、创新为工作原则,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搭建培训平台,拓宽就业渠道,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3. 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国家建立什么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

法律分析:退役军人事务部拥军优抚司副司长王忠诚介绍,退役军人保障法明确规定“退役军人的政治、生活等待遇与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挂钩”,并提出“国家建立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 因为参战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勇于牺牲、甘于奉献,为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作出了重要贡献,退役后应当得到党和国家的关心优待和全社会的尊崇厚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第三条 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关心、优待退役军人,加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第四条 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分类保障、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 退役军人保障应当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应当公开、公平、公正。退役军人的政治、生活等待遇与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挂钩。国家建立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

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国家建立什么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

4. 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国家建立什么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

法律分析:建立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包括两方面内容。 一方面,要专门研究、出台参战退役军人专属的优待政策;另一方面,在制定各项优待政策的时候,始终把参战退役军人放在突出位置进行考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有关国防事务的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征兵、民兵、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国防设施保护,以及退役军人保障和拥军优属等工作。

5. 国家关心什么退役军人

法律分析:因为退伍军人为我国社会安全、政治安全等方面都贡献了巨大的力量,甚至付出自己宝贵的生命,而国家因此也对退役军人采取了各种保障措施以保证其和家人的正常生活。首先,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其次,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应加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最后, 对退役军人保障和关爱,也是我国协调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和以人为本的重要方针的体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三条 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关心、优待退役军人,加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第四条 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分类保障、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国家关心什么退役军人

6. 国家建立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机制,在哪些方面

法律分析:国家对退役军人在移交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服务管理里几个方面有相对应的保障机制。2020年6月18日,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涵盖退役军人的移交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等方面内容,旨在加强退役军人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第十二条 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门、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应当制定全国退役军人的年度移交接收计划。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移交接收计划,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完成退役军人安置任务。
第三十一条 退役军人的教育培训应当以提高就业质量为导向,紧密围绕社会需求,为退役军人提供有特色、精细化、针对性强的培训服务。
第三十八条 国家采取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和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在保障退役军人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结合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和各地实际情况给予优待。
第五十七条 国家建立退役军人荣誉激励机制,对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予以表彰、奖励。退役军人服现役期间获得表彰、奖励的,退役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第六十五条 国家加强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农村和城市社区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站点,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

7. 做好退役军人哪些服务保障工作

法律分析:遵循以人为本、分类保障、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以人为本的原则, 就是以退役军人为中心, 把退役军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目标, 把解决他们的困难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分类保障的原则, 是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必然要求, 针对不同类型退役军人实行分类保障。服务优先的原则, 是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重要方向。依法管理的原则, 是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四条 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分类保障、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做好退役军人哪些服务保障工作

8. 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需要坚持哪些方针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分类保障、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四条 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分类保障、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