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用地属于什么用地

2024-04-27

1. 殡葬用地属于什么用地

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划拨用地目录》,殡葬设施用地属国家划拨用地范畴。从土地分类看,其应为2建设用地中的28特殊用地282墓葬地;从城市用地分类看,其属于U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中的U6殡葬设施用地。如果是古墓,新标准中应该为A7,文物保护用地,在镇规划标准中为C3文体科技用地。殡葬用地性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对某宗具体用地所规定的用途。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工业用地M、物流仓储用地W、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与广场用地G。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 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殡葬用地属于什么用地

2. 殡葬用地属于什么用地

法律分析: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划拨用地目录》,殡葬设施用地属国家划拨用地范畴。从土地分类看,其应为2建设用地中的28特殊用地282墓葬地;从城市用地分类看,其属于U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中的U6殡葬设施用地。如果是古墓,新标准中应该为A7,文物保护用地,在镇规划标准中为C3文体科技用地。殡葬用地性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对某宗具体用地所规定的用途。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工业用地M、物流仓储用地W、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与广场用地G。
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 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3. 殡葬用地的用地性质

法律分析:从城市规划角度界定的用地性质来看,殡葬用地被界定为商业大类,其用地性质与私人诊所、宠物医院、汽车维修站等用地划归一个小类,明显属于商服用地的范畴。
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殡葬用地的用地性质

4. 殡葬用地属于什么用地

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划拨用地目录》,殡葬设施用地属国家划拨用地范畴。从土地分类看,其应为2建设用地中的28特殊用地282墓葬地;从城市用地分类看,其属于U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中的U6殡葬设施用地。如果是古墓,新标准中应该为
A7,文物保护用地,在镇规划标准中为C3文体科技用地。殡葬用地性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对某宗具体用地所规定的用途。居住用地
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B、工业用地
M、物流仓储用地
W、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S、公用设施用地
U、绿地与广场用地G。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最高年限是多少
屋土地使用年限应为70年。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商务金融用地和商业用地有区别吗
1、定义不同商业用地:商业用地是指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所规定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的土地。出让后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70年,要想把商业用地改变成住宅用地缴土地出让金是肯定的,要想把一套房屋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是不能的。商务金融用地:商务用地是指各种商店、公司、修理服务部、报刊门市部、蔬菜购销转运站等用地。2、范围不同商业用地:只是商务用地的一种类型,具体有商店、商场、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包括商业、金融业、餐饮旅游业及其他经营性服务业建筑及其相应的附属设施用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5. 开发用地能否调殡葬用地

您好,开发用地不能调殡葬用地。殡葬规划用地一经设立,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设区的市辖区不单独设立殡葬规划用地,统一纳入所在市规划中。因城市殡葬用地属于国家所有,殡葬用地开发经营者只能通过出让或划拨土地进行殡葬用地的开发。[握手]【摘要】
开发用地能否调殡葬用地【提问】
您好,开发用地不能调殡葬用地。殡葬规划用地一经设立,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设区的市辖区不单独设立殡葬规划用地,统一纳入所在市规划中。因城市殡葬用地属于国家所有,殡葬用地开发经营者只能通过出让或划拨土地进行殡葬用地的开发。[握手]【回答】
您好,为加强滨葬用地管理,革除丧葬陋俗,杜绝铺张浪费,提倡文明办丧,节约殡葬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殡葬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握手]【回答】
殡葬用地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2、统筹安排,科学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3、有利于环境保护,有利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利于人居环境的改善.[心]【回答】
疫情防控期间:有症状,早就医。主动做好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不隐瞒、不回避,并遵医嘱留观排查。[心]【回答】

开发用地能否调殡葬用地

6. 开发用地能否调殡葬用地

您好,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墓穴占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握手]【摘要】
开发用地能否调殡葬用地【提问】
您好,开发用地不能调殡葬用地。殡葬用地是指对死者遗体或骨灰进行存放而占用的土地。殡葬规划用地一经设立,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设区的市辖区不单独设立殡葬规划用地,统一纳入所在市规划中。[心]【回答】
您好,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墓穴占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握手]【回答】

7. 丧葬用地归谁管

民政局管。第一条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第四条 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第五条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丧葬用地归谁管

8. 殡葬土地法律法规

根据国家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殡葬用地是不能侵占一些土地的,禁止在林地和耕地上面建造坟墓,也禁止在一些文物的保护区建造坟墓,并且也不能因为坟墓影响到交通的设施,在水源保护区也不得建造坟墓,关于殡葬用地不得占用耕地是怎么规定的下面让小编来告诉大家。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第十条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第十五条在允许土葬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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