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方式有几种

2024-05-20

1. 出资方式有几种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出资方式有几种

2. 出资方式包括哪些

出资方式有以下几种:(1)货币出资(2)实物出资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3)知识产权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4)土地使用权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5)劳务和信用出资。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和股分有限公司则不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但合伙企业是可以以劳务出资的。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合伙企业法》第十一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3. 出资方式可以有哪些

出资方式有货币和非货币财产两种,具体可分为:
1、货币。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币出资。
2、实物股东以实物出资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该实物原为股东所有、该出资实物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
3、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4、公司股东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一、技术出资应占注册资本的多少
1、中国法律对于技术成果的规定,一般技术成果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的金额一般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35%。
2、技术入股是指技术持有人(或者技术出资人)以技术成果作为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公司的行为。技术成果入股后,技术出资方取得股东地位,相应的技术成果财产权转归公司享有。
3、外资公司即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开办的企业,是中国法人,不包括外国的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二、出资不实与出资不足有什么区别
1、出资不足是指公司发起人未按公司章程缴足货币财产。若发起人出资不足,发起人就应当补充缴纳这相差的部分,包括缴纳不足的货币、办理非货币财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从而使其出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相一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2、出资不实是指公司发起人所交付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对于该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与公司章程规定的价额之间的差额,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就应当补足,将这一差额足额交付给公司。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3、参考法条:《公司法》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4、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出资方式可以有哪些

4. 出资方式有几种

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出资,以及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还可以用货币计价可以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理论上虽然任何类型的财产都可以用来出资,但对法无明文规定的出资形式,要根据出资财产是否符合现物出资的标的物条件来判断。即须具有确定性、现存性、价值评估的可能性、可独立转让性的标的物才能用于出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5. 出资方式有几种

出资方式有以下几种:(1)货币出资。(2)实物出资。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3)知识产权。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4)土地使用权。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5)劳务和信用出资。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和股分有限公司则不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但合伙企业是可以以劳务出资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合伙企业法》第十一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出资方式有几种

6. 出资方式有几种

亲,您好!出资的方式有五种出资方式有5种。 出资方式有五种 ,分别是货币、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和信用出资。
    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
外国合营者以货币出资时,只能以外币缴付出资,不能以人民币缴付出资。
    合营各方按照合营合同的规定向合营企业认缴的出资,必须是合营者自己所有的现金、自己所有并且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的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凡是以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出资者应当出具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有效证明。【摘要】
出资方式有几种【提问】
亲,您好!出资的方式有五种出资方式有5种。 出资方式有五种 ,分别是货币、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和信用出资。
    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
外国合营者以货币出资时,只能以外币缴付出资,不能以人民币缴付出资。
    合营各方按照合营合同的规定向合营企业认缴的出资,必须是合营者自己所有的现金、自己所有并且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的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凡是以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出资者应当出具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有效证明。【回答】
亲,法律依据如下,供您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回答】
亲,这样您明白了吗~【回答】

7. 出资方式有几种

法律分析:出资方式有货币和非货币财产两种,具体可分为:货币。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币出资。实物股东以实物出资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该实物原为股东所有、该出资实物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出资方式有几种

8. 企业出资方式有哪些

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出资,以及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还可以用货币计价可以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理论上虽然任何类型的财产都可以用来出资,但对法无明文规定的出资形式,要根据出资财产是否符合现物出资的标的物条件来判断。即须具有确定性、现存性、价值评估的可能性、可独立转让性的标的物才能用于出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