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奖学金评定标准

2024-05-09

1. 福建师范大学奖学金评定标准

评定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校本部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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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严谨求实,勇于进取,锐意创新;
4、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身心健康;
5、热心公益事业和志愿服务,自觉完成学校、学院规定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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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级条件
1、校长特别奖学金,学习表现特别优秀,当学年符合一等奖学金评定条件;且学术成果突出,在我校规定的专业类A类期刊上发表论文或在国家各部委组织(以证书印章为准)的竞赛(或重大国际竞赛)中荣获二等以上奖项;
2、一等奖学金,当学年思想政治表现测评(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办法》评定,下同)为优秀,《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良好,学业表现测评(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办法》评定,下同)名列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数的前10%(国家基地班和免监考班级学生名列前12%) ;
3、二等奖学金,当学年思想政治表现测评名列同年级同专业学。以上就是我根据学校文件整理出来的啦 供您参考。

福建师范大学奖学金评定标准

2. 考上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有奖学金吗

有的。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我校正式学籍、按时注册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在学制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扩展资料:
奖学金获取要求规定:
1、申请与评审工作于每年的9至10月进行。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差额评审,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名单,提交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跨学院的学科须再经过跨学院一级学科指导委员会审核并签署意见)。
3、将名单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除需保密的外)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参考资料来源: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工作处-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暂

3.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的奖学金标准如何

1.特奖学金,评选比例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数的1%,每人3500元/1学年;

2.一等奖学金,评奖比例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数的5%,每人1200元/1学年;

3.二等奖学金,评奖比例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数的10%,每人800元/1学年;

4.三等奖学金,评奖比例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数的20%,每人500元/1学年。

希望能够采纳。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的奖学金标准如何

4. 考上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有奖学金吗

有的。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我校正式学籍、按时注册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在学制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扩展资料:
奖学金获取要求规定:
1、申请与评审工作于每年的9至10月进行。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差额评审,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名单,提交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跨学院的学科须再经过跨学院一级学科指导委员会审核并签署意见)。
3、将名单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除需保密的外)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参考资料来源: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工作处-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暂

5. 闽江学院奖学金评定标准

闽江学院奖助学金申请评定标准: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本校制定的具体评审办法,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
  报经教育部批准后,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闽江学院奖助学金多少钱:
  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发树奖学金10000元,综合奖学金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学业奖学金500元,社会工作奖学金500元,文体实践奖学金300-800元,考研奖学金1000-5000元,学业进步奖学金300元,文明养成奖学金800元。奖励标准如有变动,以最新版学生手册为准。
  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绿色通道”及“贷、减(免)、缓”交学费入学。报到时,应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同时,可在“福建省精准资助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简称“福建助学APP”)上填报信息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
  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资助标准为:特别困难450元/月,困难280元/月,每学年发放10个月。

闽江学院奖学金评定标准